5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完成了《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現對標準修改單征求意見稿及編B體育官網 B體育網址制說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6月28日。其中增加條款“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不得設計、制造及使用車載形式”。工信部說明稱,該新增條款強調電動自行車不應使用車載充電器,與GB 42296修改單征求意見稿保持一致。
車輛限流保護值大于10A的,其主回路導線的所有連接應采用永久性連接或接線端子防松連接,且接觸電阻值不應大于10mΩ。
接觸電阻用精度不低于±3 mΩ的電阻測試儀,按以下方法進行測量:將電阻測試儀與接觸部位兩端連接,在5A/mm2電流強度下,測量其接觸電阻值。
車輛除主回路及與蓄系統直接連接的電路(例如電路中串聯的熔斷器、斷路器、機械/電子電門鎖、機械開關等)之外,其他任何電路在任何狀態下電壓不應大于35.0V(直流)和16.0V(交流)。
以車輛蓄系統負極為基準點,測量并記錄除主回路及與蓄電池系統直接連接的電路之外的任何電路的電壓值。
車輛蓄電池系統對觸及帶電部分的防護應符合GB 4706.1—2005中第8章的要求。蓄電池系統(鉛酸蓄電池系統除外)的防護等級應符合GB/T 4208規定的IP33B的規定。
用導線短路鉛酸蓄電池系統正負極,導線規格不低于蓄電池連接導線,并確保全部外部電阻值小于50mΩ。
車輛應有蓄電池(鉛酸蓄電池除外)溫度異常報警功能。當蓄電池系統的內部溫度或某一單體電池的溫度達到限值時,車輛或蓄電池系統應發出不低于85dB(A)的報警聲音。
將剩余容量大于額定容量80%的蓄電池放入溫度為(T+5)的試驗箱內,直至蓄電池內部溫度平衡或發出報警信號時,停止試驗。T為制造商規定的最高溫度,如制造商規定的最高溫度大于80,則T取80。
按GB/T 3956-2008中第7章描述的方法檢查導線的導體材質和線電阻。
a) 導體為單線的導線采用千分尺直接測量B體育平臺 B體育網站導體直徑,計算導線標稱橫截面積;
b) 導體為多線的導線采用千分尺任意測量其中三根單線直徑,取其平均值,計算B體育官網 B體育網址單線面積,再乘以導體的線數,得到導線標稱橫截面積(忽略橫截面積誤差)。
導線橫截面積確定后,對照表1確定導線可以承載的最大電流,對比制造商明示的車輛主回路或次回路的限流保護上限值與實測值的較大值,然后按GB/T 3956-2008中第7章描述的方法測量導線的線電阻,其值滿足GB/T 3956-2008中6.2電阻要求的為符合。
本試驗僅對鉛酸蓄電池組適用。車輛的鉛酸蓄電池組按GB/T 32504-2016中5.6描述的方式進行試驗。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關于加快起草〈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修改單的函》(工消費函〔2024〕102號)的要求,組建《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GB 42295—2022)標準修改單起草工作組(由原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上海協典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牽頭,其他起草成員單位參加)。
修改單起草工作組學習了工消費函〔2024〕102號文件的要求,結合2·23南京市雨花臺區電動自行車重大火災事故,以及標準發布一年來的情況,分別于3月27日在天津和3月29日在上海召開“《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GB 42295-2022)標準座談會”,充分聽取企業和檢驗機構意見,形成修改單草稿;于4月5日至11日征集修改單起草工作組成員意見;于4月14日下午在上海召開了GB 42295修改單起草工作組會議,專題討論修改單草稿反饋的意見,形成修改單初稿;隨后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組織協調形成了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征求意見稿)。
本文件起草按照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部署要求,本著協調性、適用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則,與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7761《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42296《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和最新發布的GB 4385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等標準保持協調一致,相互補充。
說明:本文件是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只適用于GB17761規定的電動自行車;有關車載充電器與GB 17761保持一致,不再重復描述。
說明: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已發布,同時,便于本強制性國家標準執行可連續性。
說明:強調電動自行車不應使用車載充電器,與GB 42296修改單征求意見稿保持一致。
車輛限流保護值大于10A的,其主回路導線的所有連接應采用永久性連接或接線端子防松連接,且接觸電阻值不應大于10mΩ。
接觸電阻用精度不低于±3 mΩ的電阻測試儀,按以下方法進行測量:將電阻測試儀與接觸部位兩端連接,在5A/mm2電流強度下,測量其接觸電阻值。
說明:為便于企業和檢驗機構測量,經過試驗驗證將接觸電阻限值更改為一個數值,簡化測量方法。
車輛除主回路及與蓄電池系統直接連接的電路(例如電路中串聯的熔斷器、斷路器、機械/電子電門鎖、機械開關等)之外,其他任何電路在任何狀態下電壓不應大于35.0V(直流)和16.0V(交流)。
以車輛蓄電池系統負極為基準點,測量并記錄除主回路及與蓄電池系統直接連接的電路之外的任何電路的電壓值。
車輛蓄電池系統對觸及帶電部分的防護應符合GB 4706.1—2005中第8章的要求。蓄電池系統(鉛酸蓄電池系統除外)的防護等級應符合GB/T 4208規定的IP33B的規定。
說明:本要求條款與新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4385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條款重復。
用導線短路鉛酸蓄電池系統正負極,導線規格不低于蓄電池連接導線,并確保全部外部電阻值小于50mΩ。
說明:本條款更改為適應電動自行車產品技術現狀,經試驗驗證強化了短路防護要求。
車輛應有蓄電池(鉛酸蓄電池除外)溫度異常報警功能。當蓄電池系統的內部溫度或某一單體電池的溫度達到限值時,車輛或蓄電池系統應發出不低于85dB(A)的報警聲音。
將剩余容量大于額定容量80%的蓄電池放入溫度為(T+5)的試驗箱內,直至蓄電池內部溫度平衡或發出報警信號時,停止試驗。T為制造商規定的最高溫度,如制造商規定的最高溫度大于80,則T取80。
說明:為與新發布的GB 43854相協調,測試報警溫度采信制造商規定的最高溫度。
按GB/T 3956-2008中第7章描述的方法檢查導線的導體材質和線電阻。
a) 導體為單線的導線采用千分尺直接測量導體直徑,計算導線標稱橫截面積;
b) 導體為多線的導線采用千分尺任意測量其中三根單線直徑,取其平均值,計算單線面積,再乘以導體的線數,得到導線標稱橫截面積(忽略橫截面積誤差)。
導線橫截面積確定后,對照表1確定導線可以承載的最大電流,對比制造商明示的車輛主回路或次回路的限流保護上限值與實測值的較大值,然后按GB/T 3956-2008中第7章描述的方法測量導線的線電阻,其值滿足GB/T 3956-2008中6.2電阻要求的為符合。
說明:本條款是測量導線的線電阻的要求,與目前主流的測試方法協調一致,通過測量導線截面積確定導線可承載最大電流,再按照GB/T 3956-2008中第7章描述的方法測量導線的線電阻值。
本試驗僅對鉛酸蓄電池組適用。車輛的鉛酸蓄電池組按GB/T 32504-2016中5.6描述的方式進行試驗。
說明:近期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4385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已有鋰離子蓄電池組沖擊試驗要求,不再重復要求。
三、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強制性標準的關系,配套推薦性標準的制定情況
本文件與GB 42296-2022 修改單適用范圍同步修改,將不適用車載充電器的相關描述刪除。另外,GB 34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也已于近期發布,為保持協調一致,相關鋰離子蓄電池的通則要求同步刪除。本文件與相關標準協調一致。
本文件未采用或者參考國際標準。未收集到其他國家或者地區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無法進行比對分析。
在本文件起草過程中,相關生產企業、測試機構、認證機構、監管機構已經過充分研討并達成一致。
本文件實施過渡期建議3個月。與GB 34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配套同步實施。
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標準實施監督管理,《標準化法》《產品質量法》《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本文件與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配套使用,為自主制定,且對其他成員的貿易有影響。按照有關規定,強制性國家標準必須以技術法規的名義由WTO 辦公室向 WTO-TBT 秘書處通報。因此建議本文件對外通報。
本文件與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配套使用,本文件適用于符合GB 17761規定的電動自行車。
本文件涉及產品為B體育平臺 B體育網站:電動自行車。即符合GB 17761-2018 標準的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