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3年4月27日,陜西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陜西秦龍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秦龍電力”)與延安市安塞延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延能熱電”)、延安圣地藍熱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地藍熱力集團”)簽訂《增資擴股協議》,取得延能熱電66%股權。詳見2023年5月4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的《關于控股子公司以增資擴股方式取得延安市安塞延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66%股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5)。
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延能熱電辦理完畢前述增資擴股的工商變更登記并將企業名稱變更為陜西能源(延安)圣地藍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延安熱電”)。詳見2023年12月26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的《關于控股子公司以增資擴股方式取得延安市安塞延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66%股權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3-046)。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秦龍電力對延安熱電提供擔保的議案》,董事會同意控股子公司秦龍電力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控股子公司延安熱電按照股權比例承擔國開行貸款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比例為66%,并由秦龍電力根據擔保管理相關規定收取延安熱電擔保手續費。詳見2024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的《關于控股子公司陜西秦龍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其下屬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5)。
近日,控股子公司秦龍電力與圣地藍熱力集團、國家開發銀行陜西省分行已簽署編號為1625的《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證合同(一)”),約定秦龍電力、圣地藍熱力集團作為保證人對延安熱電按照股權比例承擔國開行貸款連帶責任保證。
控股子公司秦龍電力與圣地藍熱力集團、國家開發銀行陜西省分行簽署編號為1633的《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證合同(二)”),約定秦龍電力、圣地藍熱力集團作為保證人對延安熱電按照股權比例承擔國開行貸款連帶責任保證。
經查詢“信用中國”,截至目前,延安熱電為依法存續并持續經營的法人主體,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存B-sport B體育官方網站在訴訟與仲裁情況,其生產經營正常。本次擔保系正常經營所需,不存在無法正常履約的風險。
5.保證金額:36,000萬元(截止合同簽訂之日,主合同項下貸款余額為33,727萬元)
7.保證范圍:主合同項下被擔保人應償付的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利息、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用、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律師費、拍賣費、送達費、保全保險費、翻譯費、公告費、鑒定費及其他費用,根據法律法規、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裁決應由貸款人承擔的除外)等;被擔保人根據主合同約定應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和費用。
5.保證金額:23,500萬元(截止合同簽訂之日,主合同項下貸款余額為15,772萬元)
7.保證范圍:主合同項下被擔保人應償付的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利息、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用、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律師費、拍賣費、送達費、保全保險費、翻譯費、公告費、鑒定費及其他費用,根據法律法規、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裁決應由貸款人承擔的除外)等;被擔保人根據主合同約定應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和費用。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對外擔保逾期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應承擔的損失的情況。
1.秦龍電力、圣地藍熱力集團與國家開發銀行陜西省分行簽署的《合同》(合同編號:1625);
2.秦龍電力、圣地藍熱力集團與國家開發銀行陜西省分行簽署的《合同》(合同編號:1633)。